三企业因环保被罚款 胜科集团被罚款5.2亿元

双成药业: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超标行为 被环保部门罚10万元
日前,双成药业(002693.SZ)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在超标行为,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64万元。
双成药业表示,公司非常重视此事当即做出停止排放指令,并对整个污水系统的运行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现已采取将污水回流至污水处理系统进口调节池中重新处理,直至总排放口监测数据合格;往污水处理系统中加入葡萄糖和碳酸氢钠,增加缺氧段的污水回流比;增加取样检测频率,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加药时间和数量,使系统中的微生物活性尽快恢复等应急措施。
豫新股份因拒绝接受环保检查被罚3万元
1月9日,资本邦讯,豫新股份(832748.OC)收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12月21日,豫新股份门岗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未接受生态环境部保卫蓝天战区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豫新股份下达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洛涧环罚责改【2019】第486号),责令豫新股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的规定,对豫新股份违法行为处3万元的罚款。
国际巨头胜科集团长期偷排废水、废物进长江 被开出5.2亿元巨额罚单
国际能源环保巨头胜科工业集团在南京被开出巨额罚单。1月6日,南京市中院宣布,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有组织地将废水、危险废物等排入长江,被判总额为5.2亿元的罚金及赔偿费用。相关人等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18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情况下,多次接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致使二期废水处理系统长期超标排放污水。经鉴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均排放到长江,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被告人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运行部经理浦某等人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许、纵容。被告人浦某、李某及其他被告人作为公司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组织、参与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南京检察机关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该笔赔偿的环境修复费用加上5000万元的罚金,成为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胜科集团是国际能源、环保行业巨头。其水务、电力业务遍布中国多个省级地区。据胜科集团官网介绍,胜科目前在中国运营约20项能源和水务设施,遍布重庆、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山西、黑龙江、辽宁以及上海等地。
在南京,其水务处理中心奠基于江心洲,占地面积34183平方米。当其奠基时,胜科工业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邓健辉曾介绍说:“全球环境日益恶化,水资源短缺及日渐严格的水质标准导致全球对水处理创新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强烈。胜科希望把南京国际水务中心打造为生态系统,吸引国际水务公司及科研机构入驻。我们相信这会促进创新水务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使这些新技术适合应用于中国和国际水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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