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控股股东所持32%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集团)持有的1.7亿股长城影视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了。
9月16日早间,长城影视(002071)公告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告指出,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170,092,314股(占其持有股份的比例为89.23%)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序号为190821B000000063, 委托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冻结深度为冻结(原股+红股+红利),轮候期限为36个月。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0,62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70,09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170,09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
长城影视文化遭责令改正 质押交易违规被诉未信披
中国网财经9月16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浙江证监局12日发布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文化)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长城影视文化存在如下问题:
长城影视文化所持杭州市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2500万股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因未偿还相关购回款本金和利息,被债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已于2019年1月7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涉诉股权占天目药业股权比例的20.53%,占长城影视文化持有天目药业股权比例的75.34%。截至公告发布,天目药业未披露上述事项。
长城影视文化作为天目药业控股股东,未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做好上述事项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经天眼查显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家上市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分别为36.28%、27.25%、2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长城影视简介
官网资料显示,长城影视是中国首家在A股主板上市的影视文化企业,是全国最大的影视传媒机构之一,专注于电视剧投资、制作、发行及广告等衍生业务。代表作有《东方红》《红日》《大西南剿匪记》《武则天秘史》等。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影视旗下一家子公司、两家孙公司的股权已被冻结。8月14日公告称,长城影视持有的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诸暨影视城)100%股权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8月27日公告显示,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导致长城影视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持有的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上海胜盟) 以及东阳长城持有的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玖明)100%股权被冻结。
8月27日,长城影视发布了2019年业绩中报。业绩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95.00万元,暴跌119.48%;营业收入则为2.41亿元,同比减少58.01%。